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合肥一辆出租车轧伤一只宠物狗,结果狗的主人殴打了这位的哥,并让其给狗下跪。经过派出所的调查,狗的主人因殴打他人,造成其轻微伤害。读到这里,令我震撼极大。还记得10月11日黑龙江大庆市发生一起狗主人威逼人力三轮车夫向小狗下跪磕头事件,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不满。两起人跪狗的事例使我不禁叹息道:“难道富人的畜生比穷人的尊严还重要?”
呜呼!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出现这种事情,真是一种悲哀。人跪狗的事例体现的不仅仅是一场道德沦散!更是一次法律悲哀! 不错,我们要爱护动物,但也不应该为了动物而漠视人的权利!有些时候,穷人在富人面前也许是略微低一等,但我相信人穷志不穷,我也决不相信富人的畜生比穷人的尊严还重要。每个人都是有自尊的,记别林斯基曾说过:“自尊心是一个人灵魂的伟大杠杆。”人没有了自尊也就几乎没有了生命,人跪狗的事情就是一种灭绝人性的行为!
毕竟人与人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是平等的。我们希望人跪狗这样的荒唐剧事不过三,通过统一的道德标准,执法标准来规范公民的行为。相信,人跪狗的事例不会再次发生,中国的国民素质也可以提高到一个真正文明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