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种情况涉及了一个儿童的秩序化和行为习惯的问题。
从婴儿期开始,儿童就会要求周围的事物有固定的秩序,到了1岁之后,幼儿对于秩序化有着更强烈的要求,一旦这种秩序被打破,比如妈妈换了新发型,孩子就会感到不安,甚至哭闹不止。
儿童的秩序化表现在不愿意将自己的食物和玩具分给其他小朋友,家里其他人的物品也不能交换使用,比如不准爸爸用妈妈的东西;
他们要求拿到手里的食物或者其他物品必须是完整的,比如给孩子吃香蕉,如果妈妈没有征得孩子同意就咬了一口,他就会哭闹得很凶,一定要妈妈把吃进去的吐出来,或者干脆把咬过的香蕉扔掉;
他们坚持做事情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或者自己的设计来完成,如果父母偏离了秩序,他们会固执地要求“重新来一遍”。
孩子出生后一直持续到两岁多是对秩序最敏锐的时期,孩子的秩序感促使他们认识身体不同的部位及身体部位之间的关系;也帮助他们建立对自己与环境中人及事物关系的了解。
在此阶段,父母要了解孩子秩序感的敏感期,减少孩子因变动产生的不安全感,给予孩子更多的理解和耐心。
如果父母不了解儿童秩序感敏感期的特殊心理和行为,误以为孩子“小气”、“惯坏了”、“无理取闹”,批评、斥责甚至打击孩子的情绪反应,从而逐渐破坏孩子的秩序感,阻挠孩子对标准和完美的追求,也扼杀了他们自律感的萌芽,导致孩子将来在遵守规则和发展道德感方面,容易出现各种问题。
要理解并尊重儿童秩序感敏感期的特殊要求,尽量满足孩子对事物固定秩序与完美无缺的追求。在这个时期,不强求孩子分享自己的物品,保护孩子的物权意识。
同样,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也应该从婴儿时期开始,由于培养习惯就是建立条件反射,孩子从出生时就有建立条件反射的能力,这就为培养良好习惯提供了可能性。
在婴儿期主要是建立生物节律和生活习惯,例如排便习惯、进食习惯、睡眠习惯等。幼儿期要培养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包括卫生习惯,早晚刷牙、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挑食、按时吃饭睡觉等,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别人的东西不能拿,懂得关心、爱护、帮助别人等。
父母在培养孩子良好行为习惯的过程中,要注意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对于孩子的每一个进步都需要及时地称赞、鼓励,增强孩子的自信心,这对于孩子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不良行为,要及时地矫正,避免其成为习惯。孩子的不良行为第一次出现后就要处理,反复出现时给予惩罚,当然不是骂和打,可以采取罚站并不许周围人理睬的方式,可以让孩子单独处于房间的角落,让他体验到不被人理睬的孤独滋味,当然之前要讲清楚为什么罚他。
一般情况下,年龄几岁就罚几分钟。要注意惩罚孩子的及时性,其作用在于让孩子明白自己是因为什么错误行为被罚的。
还要教给孩子合适的行为标准,比如孩子拿其他小朋友的玩具回家时,很多家长只是简单批评一句“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责罚反而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告诉孩子:“明天把它还回去。你想玩别人的玩具要先经过别人同意,玩一会以后要还给人家。”孩子只有知道了正确的行为,才不会再出现错误的行为。当重复拿别人的东西时就不要总是讲道理了,要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解决。
当然,在培养孩子行为习惯时,不要过分,尤其孩子本身很守规矩,很有生活规律,那我们就不要再去强化了。
有的爷爷奶奶具有强迫性格,在管理孩子时太过于严格,有可能把一个守规矩的孩子培养成具有强迫性格的孩子,这是要避免的。
所以,对于幼儿期表现出刻板而不灵活的孩子,管理他们时要有意识地逐渐打破原有秩序,改变规则,建立灵活性。
总之,要尊重孩子的秩序感敏感期,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塑造灵活、弹性的个性,这对孩子未来的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都将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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